为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化工材料专业(金山区)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申报材料审核和缴费通知如下:
评审书面材料报送要求及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粘贴在评审档案袋上,一人一袋,档案袋右上角写上受理号;
2、《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网上生成(须正反面下载打印)。
3、代表性论文、论著。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4、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记录(非上海户籍提供)、相关学历(高中起)/学位证书、项目情况附件、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网上申报时自行补充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专利、荣誉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由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归还。
受理地点
1.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806室
2.咨询电话:
奚老师 57922686 朱老师5792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