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就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机构和评审范围
一、评审机构和评审职称名称
宝钢第五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职称名称为:工程师
二、评审范围
1、专业范围
学科组名称 | 评审范围 |
电炉及特种冶金 | 从事电炉冶炼和特种的冶炼、浇铸,冶炼工艺研究、开发,从事原料、烧结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
压力加工 | 从事金属轧制(板、带、丝、管、及各类型材)、孔型设计、加工、现代控制轧制、轧后处理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
冶金新材料及检测技术 | 从事冶金新材料、新工艺、新钢种的研究、开发及金属材料热处理、焊接、化学分析及质量检查、工艺监督、无损探伤、原料试验、物理试验、化学检验、仪器分析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
装备控制与工程技术 | 从事与冶金电气和机械装备、仪表、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及冶金工程技术项目、成套项目的开发、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
2、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国家及本市职称申报相关规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3、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2022年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
(2)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