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房地产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以及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房地产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申报材料准备、报送及评审费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准备、报送及评审费用
材料准备及报送
(一)书面材料准备
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打印受理凭证,将材料打印装订成册,经个人签署承诺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向上级人事部门或有关评委会或申报服务机构报送。报送的书面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并确保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其中,证书原件经各评委会真实性审核后当场退还本人。
申报人员应如实报送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材料报送地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西藏中路728号18楼(美欣大厦)。电话:63270374,联系人:张老师。
评审费用
每位评审对象收取评审费1100元(网上支付),评审未通过者,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