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文件的精神,为做好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2022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论文或技术总结报送要求
申报人需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需提交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由本人确定其中一篇主送论文(请在论文首页右上角注明“主送”),主送论文必须是申报人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在提交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文章在行业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
2.技术总结。结合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由本人确定其中一篇主送技术总结(请在技术总结首页右上角注明“主送”)。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论文或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申报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2022年需完成公需科目必修课不少于45学时(其中面授、直播不少于30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