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轻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轻工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注意事项及疫情防控:
1、网络申报系统设有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9月10日,此截止日期是指申报者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提交的日期。不包括提交后评委会要求后续修改再次提交,申报者必须在此日期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对2002年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可不用上传相关证书信息,评委会将通过职称申报系统进行联网查询。
3、工程系列评审中“项目情况”是考察申报者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因此,项目情况是必填的内容,注意填写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取得助理工程师以后完成的项目(含单位立项),并且所列的立项单位、项目经费等所有内容需填写完整,最后须提交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含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项目论证结论填写时必须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得随意填写“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申报人的主观结论。上述材料上传在“项目情况”栏(对应填报项目的相关附件中)。
4、专利、课题”一栏中填写的专利必须是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已经授权的专利,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请勿填写,可写在工作业绩中。且专利必须提供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证书,需以发明专利进行学历破格者须提供第三方(专利使用方)出具专利应用情况证明。
5、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必须提供事业单位缺额申报的证明,并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事局在申报表中盖章确认。
6、“工作业绩”栏中的个人工作业绩填写后,请将该文的WORD版也上传至该栏的“附件”中,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工作业绩是提供评审的主要依据。工作业绩应能反映申报者受聘助理工程师以后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重点是网上填写的项目情况内容详细表述)。提示:《工作业绩》中参与或负责的项目要表达三个要素1.为什么(立项背景);2.怎样做(个人在项目中如何解决技术问题);3.做得怎样(效果、效益)。
7、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退回的状况,请抓紧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修改、补充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未在评委会通知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疫情防控特别注意事项
鉴于上海近期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以及今后一段时间防控政策的不确定性,为保护好申报人、评委会管理人员以及评审专家的健康和安全,尽可能减少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几率,以及人员聚集的风险,对2022年职称材料申报、付费、纸质材料提交和专家面谈采取如下暂时性措施,如有变化具体以评委会发送的信息(以最新的平台短信、电子邮件、电话或微信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