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以及轻工行业人才发展规划,结合轻工产品设计制造与数字化智能技术应用、日用化学、食品生物工程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和机制,推进上海轻工行业产品产业提升,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经信委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2022年度本市工程系列轻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轻工专业中级职称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范围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至申报截止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本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或者上年度未通过本市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有重大突出业绩除外),不接受申报。
3、事业单位按照缺额申报原则,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缺额申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