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1〕83号),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开展2022年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继续教育要求:
2021年正高级经济师申报人请自行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jxjysb/)登录、注册和报名,参加经济师或与经济管理有关内容的线上、线下继续教育。总的继续教育学时数不少于45学时,其中,线下继续教育学时数不少于15学时。若在职称申报截止日(6月17日)申报人尚有已报名但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必须是2022年内开展的),申报时可将未完成学时的报名材料上传,只要已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与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之和超过45学时,评委会可先行受理职称申报,申报人在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将学时记录补交给评委会。
2022年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1、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外地户籍提供)、《学历证书》(其中对2002年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可不上传证书信息)、《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其中对2014年以后在本市取得的高级经济师职称,可不上传证书信息)、《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章。提交书面材料须将原件一同交由学科组受理点,以便与复印件核实,核实完毕当场退还。
2、上述材料均须作为附件材料通过职称服务系统上传(专著可仅上传封面、封底及目录,论文另需上传WORD版本,供论文重复度检测用)。
3、若以代表作作为论文提交,需提供2名本行业内正高级专家的各自独立撰写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必须写明申报人与该项目的关系、申报人在其中承担的角色,该项目在行业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专家推荐的原因和理由。推荐专家须在推荐意见后附填专家所在单位名称、职务、职称(附职称证书)和联系方式。
4.《申报高级经济师人员考核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和系统单位人事部门填写。
5.所有纸质材料要求用标准档案袋包装,并将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黏贴在档案袋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