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网络申报系统设有申报截止日期,申报者必须在此日期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应尽可能将所有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单位代码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必须填全称),并确保与纸质材料的内容完全一致,专家评审时以网上材料内容为准。申报人务必在基本信息页面的备注中留下本人的微信号或与微信绑定的手机号,便于评委会通过微信方式联系。
3、申报人在网上材料填写完整后由系统生成申报表,其中将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交由单位审核盖章,并将该页的清晰图片上传到单位意见栏“申报人已上传的单位意见”。同时,申报人需将整份申报表(包含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和个人承诺签名)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附件资料栏中。
4、工程系列评审中项目情况是考察申报者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因此,项目情况是必填的内容,注意填写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取得工程师以后完成的项目,并且所列的立项单位、项目经费等所有内容都必须填写完整,需提交的附件内容包含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可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项目论证(验收)结论填写时必须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得随意填写“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申报人的主观结论。
5、“专利、课题”一栏中填写的专利必须是已经授权的专利,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都不作为评审依据,请勿填写。且专利必须提供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证书;需以发明专利进行学历破格者需提供第三方(专利使用方)出具专利应用情况证明。
6、“工作业绩”栏中填写工作业绩,同时将专业技术工作小结的WORD版作为附件上传至该栏的“附件”中,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7、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评委会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由申报人自愿提供。但是,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如有近5年内取得的能证明自己外语水平材料(如外文论文、GRE、雅思等)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材料(如各类计算机培训考核证书、软件著作证明等),也可自愿提供,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这些证明材料请压缩打包后放在“附件资料”栏中。
8、作为对申报人的一个基本情况的了解,请申报人填写“基本信息”栏时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尽可能填写正确、完整,若空缺,评委会和专家在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9、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可通过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如出现材料退回,请及时按照评委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未在评委会通知规定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视为放弃今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