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2〕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全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审核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对申报材料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一律无效。各单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在单位进行公示合格后再盖章报送。
(二)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当年的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技术资格评审,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三)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明显改善的,本年度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人必须为所在单位在岗人员,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或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