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
根据省、市职称办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律师、公证员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提交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律师、公证员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评审初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A3纸打印,由县(市、区)司法局统一填写并同时加盖县(市、区)司法局公章。
2.《职称评审诚信申报承诺书》一式1份,A4纸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按承诺书中明确的内容分别做出承诺并签名盖章。
3.《职称评审申报人提供行业信用记录》一式1份,A4纸打印,由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骑马钉装订,经相关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6.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7.律师、公证执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8.年度考核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