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体育局,南京体育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全省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对象和申报材料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对象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对象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3号),参评对象为全省从事培养、训练运动员和指导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含Excel电子版,不须装订)。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放入评审材料卷宗(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三)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聘书(或文件)、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四)输送运动员和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件(按资格条件要求的作品数量提供)。
(六)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七)符合破格申报条件者,由单位提交破格报告,各市体育局须经本市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业务骨干证明1份。
(八)凡涉及时间的填写均要求明确到具体年、月,涉及比赛的填写均要求明确比赛具体的时间、地点及赛事全称和届次。
(九)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时,省专业队教练员和业余训练教练员,“业绩情况表1”均填写本人直训业绩,“业绩情况表2”均填写所输送运动员在输送后成绩有效期内取得的成绩。在填写时注意不要重复,选择有效成绩填写。体能教练员需填写“业绩情况表3”、群众体育教练员需填写“业绩情况表4”。
(十)在装订成册的材料中,证件、证书类材料和论文须以复印件装订。
(十一)各表格均可在江苏体育网(www.jssports.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