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区)职称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宿迁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公示和审核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公示和审核要求
公示情况
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结果要在单位核定情况栏中反映。
审核要求
1、参加本年度评审的申报人员,务必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对自己填写的各项申报信息及所提供参评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汇总表》、《申报表》、申报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并按规定一同报送接受现场审核,申报人员较多的单位可提前预约办理。
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及宿城区属地申报人员材料报各县(区)住建部门审核后集中报送,市本级申报人员由各企事业单位集中报送市住建部门审核。
2、申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单位审核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在审查各种材料和证件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复印件需经各县(区)、市建设部门和人社职称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印章方有效。
3、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4、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