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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宿迁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区)职称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宿迁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材料报送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2、申报材料中的工作业绩、成果、课题、奖项等都必须提供辅佐证明材料,工作业绩材料须由申报单位业务主管领导签名。存在调动、借用情况的人员且有工作业绩在调动前、借用后单位的,需提供调入、调出,借用、借出两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转移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并注明转移时间节点或时间段、所在工作岗位,并由业绩所在单位提供辅佐证明材料,工作业绩材料须由业绩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领导签名。

  3、《评审申报表》封面“申报评审专业(学科)”要与一览表“申报专业”、材料袋目录中“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保持一致,务必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

  4、材料装订要求。所有原件材料按申报内容(四)-(十二)顺序用夹子整理好,放原件袋;纸质申报材料复印件按申报内容(三)-(十三)顺序装订好,与《申报表》(3份)放复印件袋,并粘贴复印件袋目录;材料袋封面必须有目录,涉及书写内容,字迹要清晰,一律用标准牛皮档案袋,用塑料面(袋)和硬盒包装的均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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