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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扬州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市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2〕1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材料审核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材料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单位审查人须在申报人提供所有复印件及业绩说明上签字并加盖核验单位公章、注明日期,杜绝弄虚作假。

  2.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和人社部门、市属单位主管部门复查。复查内容包括:(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即审查申报人必须是专职从事所申报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满足所申报专业和级别的职称资格条件。(2)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即审查申报人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材料的种类、格式、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规定和文件要求。(3)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即审查申报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填报内容是否完整,必填栏目是否出现空白或前后经历不衔接的情况,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审查表格是否有本人签名,是否有所在单位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加盖公章是否齐备;审查各表格之间填写内容是否一致;审查申报人提交的证书、业绩成果、经历能力证明、论文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能如实佐证、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对照申报人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审查申报人在表格填报的内容及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4)审查是否符合申报程序,即审查评审材料在报出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按文件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是否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如何,有无异议。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市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人须在申报材料分册一(申报材料附件目录)页、分册二所有彩色业绩说明插页上签字、注明日期、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须经同级职称办审核盖章。核查过程中,若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申报人无法提供原件核验的内容时,应及时要求申报人将该项内容删除。申报材料修改并符合要求后,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和人社部门、市属单位主管部门方可再次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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