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职称办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泰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依据
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通知》(苏人社发〔2019]17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核定的岗位职数,开展各类职称推荐申报及评审工作。
2022年泰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今年,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www.jssrcfwypt.org.cn/rcfwypt/)"人才服务-个人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在线办理"申报相关信息(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20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人员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按照乡村"三定向"申报职称的人员,个人申报时在省申报系统中"是否基层单位(定向评价)"请选择"是".
2.学校(单位)推荐。所在单位根据市(区)下达的职称申报指标数,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单位)教师总数的70%;参加测评学生人数不少于两个班。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情况简表》需在学校(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共场所公示后报送所属市(区)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市(区)资格审查。各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必要时可通过听课、答辩、笔试、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评价,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以定向标准申报的乡村教师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152】号文件精神进行身份界定并提供证明。
4.组织评审。市、市(区)组织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公示评审结果。在泰州市职称网和市、市(区)教育网公示相应推荐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发文公布。按管理权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职称证书由申报人员登录申报平台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