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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泰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推荐。各地各校要完善职称评审办法, 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文件,让全体教师了 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向内对标找差,明确努力方向,对外 参与监督,积极合理建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确保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各环节预留充足的时间;推荐过程科学有序、公平公正。

  2.加强材料审核把关。正高级职称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须各负其责、逐一审核,确保推荐人选的申报 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因申报材料信 息疏漏、错误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对材料缺漏、拖延等情况比较严重或因推荐人选不当造成名额浪费的市(区),核减下一年度正高级职称推荐指标。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7月30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为放 弃。报送材料地点:市教育局409室,联系人:王会,联系电话:

  3.加大违规行为处理力度。要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凡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发现师德师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江 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理,取消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次年开始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已通过职称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 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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