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 全国
职称评审 更多
导航 关闭
资讯资讯
备考备考
地区资讯地区资讯
建工考试

2022年泰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泰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中职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 等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服务基层、立足实际、化解难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职称评审工作要引导广大教师立 德树人,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把结对 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 要内容。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 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 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 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各市(区)教育局要在全面 考察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2.坚持发挥积极导向作用。注重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 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推荐的必要内容。申报人员 须提供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任课表(近三年)申报人员须参加 课堂教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 不超过省下达推荐人数的60%打破"四唯"束缚,不把论文、 课题、教学成果奖等作为职称晋升的唯一限制性条件,实际工作 中得到落实、业内评价有效的研究报告或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可 以替代论文。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重点考察其在教育 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推荐人选能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 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 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含空中课堂)授课教师等,或参与 “四有"好教师团队、"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较大贡献、 发挥示范作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 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 贡献的,对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 突出贡献的,对援藏援疆援青工作做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坚持统筹全局激发活力。着力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 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学段各类教师的评价机制。取消申报 人员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一致的要求(教师资 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职称申报学段,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取消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后重新计算职称任职 年限(资历)要求。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 条件之一。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 等多种评价方式,杜绝简单用学生升学率、考试成绩及其他不合理限制条件评价教师。注重参考申报人员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4.坚持服务一线和振兴乡村。落实乡村教师"三定向"政策, 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可自主选择按照定向评价标准或非定向评价标准申报职称。获评的职称由乡村学校流动到非乡村学校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以及在参加课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晋升正高级职称应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放宽).因组织安排的援藏援疆援青教师,援派期间 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需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参加职称 评审。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师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派出地继续有效。


分享到:
在线咨询
工程师职称申报资格测评
姓名
手机
立即测评点击测评
相关推荐
选择考试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