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市档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南京市档案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及申报查询
(一)申报方式。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ntos/rs.surs.jiansugo.cm/indes) 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可参考《南京市职称评审申报操作指南(通用类)》
(二)申报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7月31日,逾期系统关闭。
(三)申报查询。 申报人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中心"中查询申报信息、审核进度 及审核意见;也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首页"办件"栏目查询审核进度。
(四)申报材料报送。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可在线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南京市档案馆和缴费(具体时间待定),其余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递交纸质版。
2022年南京市档案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和政策
(一)申报档案专业中级职称按照《南京市职称(职业资 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档案专业初、中级专业技 术资格条件(试行))等22个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22〕1号)执行。原《关于印发南京市档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14〕5号)今年可过渡使用。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关于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