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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南京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申报有关要求

  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我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度南京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申报有关要求

  (一)学历验证

  系统自动获取教育部学历(学位)信息;如需新增学历学位信息,须提供学历(学位)信息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 认证报告;党校、部队院校和技工院校等无法提供学历(学位) 认证报告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社保缴纳

  职称系统将对申报人员社保缴纳信息进行自动比对,无法通过系统校验的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用工单位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及用人单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 许可证;企业总部在宁的外地分公司申报人员,须提交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和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论文提交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研究著作等,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可作为优先评审依据:

  1. 出版本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刊物(须有 ISSN 和CN 刊号)或本行业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1篇以上,且提交独立撰写的本专业创作经验总结文章1篇以上。

  所提交的论文如能检索到,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 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所提交的论文无法检索到的,应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传,并上传论文文字内容的WORD版本。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有关要求,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在线免费学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系统实时记录学时并自动转入职称申报平台,也可在线打印并上传公需课学时证明;专业科目由用人单位进行学时计算,填写《2022 年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认定表》(附件7),并提供学时计算证明材料。

  (五)公示要求

  1.资格预审: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所属协会(南京市市级文艺家协会或市新文艺群体联合会),对通过资格预审人员予以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分别出具《同意申报证明》。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l.nanjing.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评委会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l.nanjing.gov.cn/) 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今年将继续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成果材料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查重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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