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和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 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中国(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自贸区南京片区电子信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示要求
1. 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njna.nanjing.gov.cn/index.html)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 评审委员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njna.nanjing.gov.cn/index.html)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1〕198 号)规定执行。
(三)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
(四)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申报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时,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具体防控措施以当时的南京市防控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025-88020965、025-88020968
联系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A3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