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药高 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为做好2022年度泰州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正反打印,骑缝装订)一式3份。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需申报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1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文)复印件。
6、2017-2021 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提供年度 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近五年来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意见).
7、经职称部门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参 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继续教育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学习,作为评审的重要条件。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1份,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任现职以来(下同)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2)参加了哪些具体工程技术项目;(3)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
9、任现职以来能反映其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有关原始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10、能反映本人技术水平的论文或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有关 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专著、译著复印件要附封面和期 刊目录;未发表的要正式打印,并经本单位或本行业2名以上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对其论文的价值和作用写出初步评价意见)。
11、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方式、公示时间与公示结果证明。
12、《申报材料目录表》(系统导出,贴于申报材料袋正面) 1份。
凡申报材料中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须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除1、2、3、4、13项申报材料外,其他 申报材料须按目录顺序胶装成一整册,要有封面、封底、目录(自制)和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