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苏宣函〔2022〕20号),为认真做好2022年全市思想政治工 作人员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关于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 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 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申报人员按照要求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 务(https: //rs.jshrss.jiangsu.gov.cn/web/cdsu/rcfw/gr)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 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与《申 报评审材料卷宗》一并上报。申报人员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4月 28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为7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人员提供《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申 报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1份(含Excel电子版,不须装订).
(四)申报人员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评审材料卷宗》,该 卷宗从《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页起,按顺序编上页码,并将相关页码填入《申报评审材料目录》。具体反映申报人员的专业 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卷宗材料如下:
1.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
2.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申报高级专 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5份(其中1份装订入申报评审材 料卷宗).
3.任期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及担任思想政治工 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4.任期内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提 供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6.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复印件).
8.任期内业务工作报告。
9.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位考 核评价材料原件。
10.任期内的案例分析报告2篇。
11.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件(请 按申报研究员资格条件专业作品要求数量提供).
12.任期内本人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13.任期内本人直接负责(具体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获得表 彰的通报材料(证书)复印件。
14.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15.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审核材料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