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将2022年度江苏省档案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送报重要说明
1.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未经单位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查实一律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2.破格申报人员,除按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外,单位还须出具同意破格意见,需经设区市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印章。
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评审收费标准为初级80元/人,中级200元/人,高级400元/人。请在“评前公示名单”公示后,将评审费汇入省档案馆账户(开户名:江苏省档案馆,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市大方巷支行,账户:4301 0111 0900 1069 335),汇款用途注明“姓名+职称评审费”。
若需要开具发票,请最迟于9月30日前将“汇款信息截图、单位名称、姓名、邮箱、手机号码”发至邮箱344287997@qq.com,发票将择期统一开具。
4.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5.初定、评审通过人员请在申报网站自主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6.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申报评审所需其他表格、资格条件、评前公示名单等可在“江苏档案信息网(http://www.dajs.gov.cn/)—政务公开—职称评审”栏目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