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民营企业从事建设(市政、道路等) 、建材、机械、电气、冶金、化工、轻工、林业(园林) 、水利、矿山、电力、勘测等行业在岗(聘)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截止开始申报之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
2、违法或失信人员;
3、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二、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标准条件
(1)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解决本专业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
评审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后ꎬ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后ꎬ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后ꎬ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提供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扫描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近期一寸红底电子版照片;
5:填写《评审表》一份;
注意:用个人单位申报的只能是太原私企性质的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其他资料加盖公章。如不能满足以上,则需要用我们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