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锡通园区规划建设局,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局各直属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办《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职称办〔2022〕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南通市水利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逐级把关,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各单位在审查各种复印件时,应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
(二)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不予接受。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人情况及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六)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南通市水利局办公室(行政中心509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