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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通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省文旅厅《关于报送2022年全省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文旅发〔2022〕38号)、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2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广电人〔2022〕5号)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从5月开始组织开展2022年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南通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附件中规定顺序分别装订成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准备和装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个人情况简介表》纸张标准为A3纸,高级职称申报一式3份,中初级职称申报一式20份。所有复印件必须经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结果。

  (四)2021年评审未通过者,2022年没有新增加的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内容,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2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五)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审申报材料(不含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由评审委员会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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