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市职称办同意,我县2022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拟于8-10月份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评审条件。 按照各专业评审条件要求执行(可到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中的职称专栏 "评审条件"栏目查阅下载).
(二)关于学历、资历等要求。 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江 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规定执行。充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 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文件精神,民 营企业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只要总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符合要求、且具备助理级职称即可申报;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三)关于职业资格效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 人社发(2019)93号)精神,凡通过考试取得该目录明确的职业 资格,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评审。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 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 通知》(苏人社发(2018)380号)规定,获得技师资格或职业技 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符合学历资历要求的高技能人 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评审。
(四)关于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 升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文件执行。 继续教育公需课采取社会化服务模式,已完成南通市继续教育第五 轮公需课的人员,今年申报评审视为公需课合格。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 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 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 报评审。
(二)留学回国人员(含省内外引进和我市培养的特殊人才) 可不受职称、资历等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 成果直接申报。
(三)从外地流动到我县企事业从事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各类中级职称及工作年 限予以认可,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按相关程序申报(申报时应同时提 供中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
(四)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 退休人员不予申报,如违规申报则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 位。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rs j.nantong.gov.cn)中"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 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 //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职称申报。通过系统自主打印《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汇总, 并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扫描件上盖章,并在规定的时间 内报送申报材料。
(三)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初 审,并在相应的材料复印件上盖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一份装订进附件材料,另两份用A3纸小册子格式打印单独报送);
2.简介表: 一式3份(见附件,一份装订进附件材料,另两份 单独报送,也可在南通人社局"职称专栏"下载);
3.单位工商注册证书扫描件、申报人身份证扫描件; 4.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个人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低的 顺序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扫描件或国家教育部学信 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6个月);
6.现职称证书(须同时提供批文)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4年以上聘书(或聘用合同)等;
7.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至少1年以上);
8.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扫描件(此条企业人员不作 要求);
9.继续教育证书扫描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10.相关获奖(表彰)证书扫描件;
1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2.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 的佐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3.发表或撰写的专业论文(含专题报告);
上述材料除单独报送外,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 分隔。
五、申报时间安排各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网上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日-6月30日材料报送时间: 2022年7月1日-7月30日
六、评审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00元,评审对象如 需面试答辩的,每人另加收面试答辩费100元。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于开展评审前7个工作日通知。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从本人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 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起算。
(二)申报人的资历(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 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2年3 月31日。
(三)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点: 如东县职称办(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人社局805 室).
2.联系电话: 84167425.
2022年如东县综合工程材料报送通知.pdf
如东县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简介表.docx
如东县专业会术八员联融(职业资格)
工代不组术室
2022年分日
原文地址: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zjpstzfb/content/bd4a1d38-6458-4858-b074-bd7fabfd0f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