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 全国
职称评审 更多
导航 关闭
资讯资讯
备考备考
地区资讯地区资讯
建工考试

苏州市确定10家首批开展企业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苏州市《关于推进企业职称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苏府办〔2017〕95号)文件精神,经各市、区推荐,专家评议,市人社部门于日前确定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作为首批开展企业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的单位。

  《关于推进企业职称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苏府办〔2017〕95号)文件是我市为激发企业广大专技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28号)文件精神,按照“问题导向、分类推进”的原则,针对苏州企业人才发展需求和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就推进企业职称工作改革发布的文件。该《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在我市人才集聚度较高的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应用型科研机构、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以及战略型新兴产业相关企业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由企业自行组织评审活动,内部行文确认。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每年由企业统一报备。经报备的职称资格,与政府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具备同等效力。专技人员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参加所在企业自主评审或仍按原渠道申报职称。在企业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基础上,依托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培育和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逐步在我市重点产业相关行业建立社会化职称评审体系。

分享到:
在线咨询
工程师职称申报资格测评
姓名
手机
立即测评点击测评
相关推荐
选择考试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