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按照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和省人社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结合《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 号)工作要求,为认真做好 2022 年度全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材料,通知如下:
报送材料内容及格式
(一)报送材料内容
1. 纸质材料报送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大厅首页-人事人才-职称评审申报(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 3 份),与申报评审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2. 江苏省申报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用 A3 纸打印,见附件 1,电子档可从所公布网站上下载)一式二十份。
3. 江苏省申报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师或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用 A3 纸打印、一人填写一份,见附件 2,电子档可从所公布网站上下载)。
4. 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5. 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 3 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
6. 提交论文或著作或实例。
7.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8.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 72 学时,可以累计计算。
9. 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