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2年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现就有关申报材料,通知如下。
关于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评审材料卷宗》,该卷宗从《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页起,按顺序编上页码,并将相关页码填入《申报评审材料目录》。具体反映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卷宗材料如下。
1.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
2.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5份(其中1份装订入申报评审材料卷宗)。
3.任期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及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4.任期内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 .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提供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6.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复印件)。
8 .任期内业务工作报告。
9.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位考核评价材料原件。
10.任期内的案例分析报告2篇。
11.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件(按资格条件要求的作品数量提供)。
12.任期内本人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13.任期内本人直接负责(具体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获得表彰的通报材料(证书)复印件。
14.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15.设区市党委宣传部门、人社部门或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材料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