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林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方式及审核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方式及审核要求
根据省职称办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全面推行全省职称申报、审核、证书下载查询服务“一网通办”。请各地各单位切实了解和掌握评审申报审核的方法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并逐级审核报送至省林业局职称办。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申报人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属地申报。
(一)下发评审申报通知。请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和省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于4月底前完成林业工程职称评审申报的布置工作,同时按照规定的时序进度,完成2022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复核工作。
(二)申报审核要求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进行申报,务于5月20日前完成。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务于6月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查,并做好上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县、市主管部门复核。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在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上完成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逐级上报,务必于7月5日前由设区市集中统一上报省林业局职称办;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4.省林业局职称办审核。于8月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线上审核和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