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区)文体广电和 旅游局、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 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局各下属 单位:
今年全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会议拟于10月召开,现将申报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图 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 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凡在我市企 业、非公有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考核认定。
2.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 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规定,符合相关条 件的文物博物、艺术等高技能人才。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