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为认真做好 2022 年泰州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凡是专业不对口、申报考核认定的及评审委员会认为需参加答辩的,均需参加面试答辩,答辩结果将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正常评审的申报类型请选择“正常评审”、考核认定的申报类型请选择“考核认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 月15 日。
纸质申报材料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前报送至各市(区)工信局。各市(区)工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于 2021 年 8月 13 日前统一上报市工信局高端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处,同时提交委托评审函和人员花名册。逾期不再受理。
(三)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评审费按 300 元/人收取(含评审费、论文鉴定费等)。请各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将收取的费用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清。
(四)请各市(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本次职称申报工作的宣传发动,并按各自职责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各市(区)职称办出具委托函,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