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 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泰州市质量工程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申报材料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1)(贴于申报材料封面)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系统导出,正反打印)一式2份。
3.《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1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凡可通过职称服务平台查验核实学历、学位的,可免交证书原件审核).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聘文).
6.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合格证书。
7.2018-2021年年度考核材料。
8.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总结。
9.能反映本人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 力)、业绩(成果)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1、2、3项外,其他各项材料均须装订成册,所 需证书均提供复印件。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将申报人员主要申报材 料(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提交材料时出具公 示证明,否则申报材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