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2〕51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泰州市药学(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就申报材料装订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材料装订要求
为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确保评审效率及质量,上述申报材 料中除1、2、8项外,其他项申报材料须装订成一整册,具体说明如下:
(一)整册申报材料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初级职称证书、任职聘书(聘文)、 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合格证明、年度考核材料等。第二部分为任现 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第三部分为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
(二)整册申报材料应该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页码 从第一部分的第1页开始连续编号,且一律编写在右下角,与目录对应。
(三)申报材料左侧胶装,不得使用拉杆、票夹装订。
(四)申报材料需装入档案袋内方可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