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2〕51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泰州市药学(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就申报材料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正反打印)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一式3份。
3.学历(学位)证书(通过职称服务平台可查验核实的学历、学位,可免交证书原件审核)。
4.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聘文).
5.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不按年度进行考核的企业申报人员 不作强制要求)。
6.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总结。
7.能反映本人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 力)、业绩(成果)的材料。
8.《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3,请贴于材料袋封面).
申报材料中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可提供复印 件,各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并由审核人在复 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