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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评审申报材料审核报送要求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 2022 年度全省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申报材料审核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审核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初审,并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申报。

  (二)设区市司法局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复核,重点核查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申报人一次性补正,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30 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申报。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5 日至 7 月 15 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由各设区市司法局派专人统一报送至江苏省司法厅职称办(南京市北京西路 28 号 1209 室),同步发送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联系人:刁鹏,联系电话:83591323,电子邮箱:5653121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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