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档案专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2 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22〕 3 号)、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2〕10 号)要求,现将我市 2022 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申报渠道及材料提交,通知如下:
申报渠道及材料提交
(一)在线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可注册个人账号登录,也可使用江苏智慧人社 APP、电子社保卡、支付宝等扫码登录。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
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栏目,在“职称评审申报”中点击“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高级职称在线申报时间为 6 月 1 日至 6 月 17 日;中级、初级职称在线申报时间为 6 月 20 日至 7 月 30 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1. 所有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附件 1)的内容和要求,对照相应资格条件提供材料。
2. 纸质申报材料按《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附件 1)的顺序和要求,区别“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分别装订成册,每分册需有封面及目录,分册封面无特定样式。
以上分册随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预审通过后,经系统自主打印)、《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 3)、《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 4)和其他不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装盒(袋),并在材料盒(袋)表面贴上《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封面》(附件 2)。
3. 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今年申报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并单独附纸说明。若无新取得的业绩材料或没有明显改善的,不接受申报。
4. 每份纸质申报材料必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5. 纸质申报材料请装入与材料厚度相当的档案盒(袋)。
(三)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1. 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审查、公示、推荐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申报人提供的所有纸质材料应由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中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只对其工作业绩、论文、专业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并盖章,其学历、工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
2. 档案职称管理部门复核。各市(县)区所属单位申报人员,报送至所在市(县)区档案职称管理部门,由各地档案职称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统一报送至市档案局。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直接报送至市档案局复核。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由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地档案职称管理部门。
3. 审核内容。包括:(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审查申报人是否是专职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满足所申报专业和级别的职称资格条件。(2)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审查申报人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材料的种类、格式、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规定和文件要求。(3)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审查申报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填报内容是否完整,必填栏目是否出现空白或前后经历不衔接的情况,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审查表格是否有本人签名,是否有所在单位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加盖公章是否齐全;审查各表格之间填写内容是否一致;审查申报人提交的证书、业绩成果、经历能力证明、论文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能如实佐证、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对照申报人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审查申报人在表格上填报的内容及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4)审查是否符合申报程序。审查评审材料在报出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按文件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如何,有无异议。
4. 现场审核时间。各市(县)区档案职称管理部门审核时间自定,市档案局复核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间为 6 月 30 日前,复核中级、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间为 8 月 12 日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