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需要在网上提供的材料(扫描后完整上传):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填列签章,一式3份。
2.免冠蓝底彩色2寸证件相片(照片大小为100-200KB)。
3.《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用A3纸打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4.有效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证书。
5.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任职聘书。
6.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证明。
7.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8.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9.单位公示的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10.公示无异议的单位证明。
11.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如为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12.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简介(包括组织架构、员工人数、资产规模、收支情况和本部门人员会计职称构成等),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认证,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认证或证明。
13.取得会计师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由申报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等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14.取得会计师职称以来的获奖情况,以及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及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审核后签字并盖章。
15.取得会计师职称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译作的原件(包括封面、目录、有关编著译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论文正文或申报人参与编著译章节的全文)。视同论文的方案、报告等也一并在论文栏内填列上传。
16.手机号码和有效期两年以上的通讯地址。
(二)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以上提交的各项参评材料申报人均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设定的位置和操作要求将原件扫描成PDF文件上传(上传前须确保签章等信息完整),不得缩小、颠倒或缺损,以免影响网上评审。
2.申报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由核实人签名并盖章,注明核实的日期。申报人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县(含县)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须由主管单位财务等部门或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证监等部门)核实签章。
3.申报人不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可不予受理。
二、各地财政部门须报送的材料
本年度《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财政、职称管理部门盖章)。
三、省各有关单位应报送的材料
本年度《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