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 全国
消防工程师 更多
导航 关闭
资讯资讯
科目科目
备考备考
地区资讯地区资讯
建工考试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管理详解

  一级消防工程师作为工程类职业资格考试热门考试,每年的报考人数都在持续增加,消防工程师证书也是消防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的证书,战考教育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关于消防工程师考试指南—证书注册。

  受理程序:

  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受理单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制作。

  法律责任: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原注册审批部门应当撤销其注册,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或者被依法注销注册后继续执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变更注册: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申请时间:初始注册期满


分享到:
在线咨询
消防工程师报考服务
姓名
手机
提交信息提交信息
相关推荐
选择考试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