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知识
一、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及类别划分
(一)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划分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将化学品分为三大类:
物理危险(16类)、健康危险(10类)、环境危险(水生环境)
二、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
燃烧性、爆炸性、毒害性、辐射性、放射性。
三、部分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①MAC-最高容许浓度(mg·m-3)
【例如】甲醛和光气为0.5、硫化氢为10。
②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
【例如】铝粉为3、苯为6、氨和一氧化碳为20、黄磷为0.05。
③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
【例如】铝粉为4、苯为10、氨和一氧化碳为30、黄磷为0.1。
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内容及要求
(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SDS是化学品的供应商向下游用户传递化学品基本危害信息的一种载体,其主要作用体现在:
(1)化学品安全生产、安全流通、安全使用的指导性文件;
(2)应急作业人员进行应急作业时的技术指南;
(3)为生产、处置、储存和使用环节制订安全规程提供技术信息;
(4)为危害控制和预防措施的设计提供技术依据;
(5)企业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括16大项的安全信息内容: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危险性概述、成分/组成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露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和人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毒理学资料、生态学信息、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他信息。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标签要素】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标识、资料参阅提示语。
【注】≤100ml的化学品小包装,安全标签可不含防范说明。
【标签具体内容的要求】
(1)化学品标识/名称
①用中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化学名称或通用名称;
②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上方;
③当需要标出的组分较多时,组分个数不超过5个为宜。
(2)信号词
①信号词应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
②应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
(3)危险性说明
危险性说明应简要概述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居信号词下方。
【使用安全标签应注意的事项】
①安全标签的粘贴、挂拴或喷印应牢固,不脱落,不损坏;
②安全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或喷印;
③改换的包装,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或喷印标签;
④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安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