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的考试介绍栏目得知,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具体考试相关及报名条件如下:
2013年6月1日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 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授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为切实履行新《基金法》赋予的职责,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积极推动各项考试筹备工作,于2015年9月首次启动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一、考试概况
自2003年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考试工作。为了落实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 明确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收费项目,自此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正式从中国证券业协会移交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行业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借鉴境内外经验,综合历年各方反馈的意见,对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考试侧重实际应用,主要考核基金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截至报名日,年满 18 周岁;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