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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卫健委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现将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黑中医药医函〔2022〕57号)转发给你们(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务必做好考核报名的宣传工作,通过官网网站、公众号、工作群等形式将报名事宜及时发布通告,开通咨询电话并做好政策解读。

二、务必明确告知本辖区现场确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现场确认只受理网上报名信息和证件资料等相关内容审核,不受理报名申请及跨区域审核。

三、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卫健局负责对申请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合格者相关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于2023年3月21日前将报考材料上报至市卫健委医政科。

四、市级复审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2日,请各县(市、区)卫健局汇总本辖区内初审合格报名人员材料,在复审时间内前往市卫健委进行复审,个人不予受理。复审合格后,上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五、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时间暂定于2023年7月,具体考核时间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请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准。

附件:

附件1 关于2023年度黑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黑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目录.docx

附件3 黑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目录.docx

附件4 黑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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