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医师承政策也在不断更新改革,那么最新的师承条件要求有哪些呢?小编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五年。
二、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市医疗机构五年以上;
(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带教工作并得到相关医疗机构的同意;
(四)近三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三、推荐老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且注册在本市医疗机构五年以上,与被推荐人专业相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近三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三)每年推荐申请考核人员不超过两名;
四、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五、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六、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