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卫生健康委,省直(管)医疗机构:
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黑卫中医发〔2013〕288号)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出师考核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2.跟师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前连
续跟师学习满3年,并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3.跟师学习相关信息已在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二)确有专长考核
1.身体健康,年龄满23周岁;
2.至2023年8月31日前在省内医疗机构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3.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4.由至少两名主注册地点在设区的市内医疗机构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二、申报材料
(一)出师考核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原件纸质版2份;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一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半身照片2张;
4.学历或学力证明复印件1份;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1份;
6.经县(区)以上公证处出具的师承合同复印件1份;
7.指导老师师承带教工作总结和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
8.指导老师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如当年备案的师承合同中的身份证号与申请出师考核提交的身份证号不符时,需提供户籍证明,外省户籍者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1份;
10.由指导老师批阅认可的跟师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原件1份。
(二)确有专长考核
1.《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原件纸质版2份;
2.本人身份证明或暂住证明;
3.一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半身照片2张;
4.申请人所在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满5年的材料;
5.两名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6.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报考人员申报材料模板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三、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3年5月24日-2023年6月7日)
报考人员需登录http://tcm.hlj.gov.cn/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在“业务服务”中点击“黑龙江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系统”进行考核报名,请准确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网上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申请出师考核人员报考区县为师承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所在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报考区县为长期临床实践机构或户籍所在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要求请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最终通知为准)。
(二)现场审核(2023年6月8日-2023年7月6日)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报考人员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报考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县(市、区)级审核通过后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现场审核只受理网上报名信息和证件资料等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不得跨县(市区)、跨市,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资格。各市(地)将审核通过后的传统医学师承报考人员申报材料于7月10日邮寄或送达至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三)打印准考证
经审核确认无异议,可于考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时间暂定于2023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请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组织
出师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确有专长考核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不能承担确有专长考核工作或考核人员低于60人的地市可委托其他地市或省中医药管理局进行考核考试,委托考核考试的申请于7月10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两项考核的命题、组卷和督导工作。
五、考核形式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7号)规定执行,出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确有专长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分为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综合笔试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核内容分为中医基础知识和临床专业知识。
(二)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两项考核均合格者本次考核合格。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三)考核结果运用
出师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确有专长考核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上述证书仅是申请参加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不是《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不具备申请执业注册的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公布报名通知,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及时获知信息,按时报名参加考核,同时做好考试相关规定的解释工作。
(二)严肃纪律。初审阶段,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和完整。如发现医疗机构或执业医师提供虚假证明的,应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做好公示。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结束后,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考核结果在当地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于一个月内将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合格人员信息及备案汇总表(见附件)以正式公文(带文号)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留存。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