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体局、市卫生健康考试中心: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卫办中医药函〔2023〕2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根据《202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通告》(附件1)要求,在本辖区内相关媒体(党政报刊、网站等)进行通告,加强宣传,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知晓本次考核有关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二、各县(市、区)加强对申请人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审核,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对相应材料整理、汇总、报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科。
三、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考试报名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等情况,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将依法取消报名资格。
四、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由省中医院、省卫生健康委卫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五、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附件:
附件1、202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通告.docx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