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中医规〔2020〕1号,下称《实施办法》)精神,我省2022年将继续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有关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在医疗机构中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2、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以截止申请之日满15年及以上为准),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保障继承工作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3、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国家规定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五份,公证后分送指导老师执业的医疗机构及核准其执业的主管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省中医药局存档。指导老师在带教期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将合同书复印后送拟执业医疗机构及主管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存档。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4、每名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5、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
(一)采取理论自学及跟师学习的形式进行。以跟师临床(实践)为主,辅以学习中医经典理论著作等。中医经典理论学习采取自学研修与参加各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师承人员要熟悉《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并掌握一部与指导老师专业密切相关的经典著作。其中,跟师学习平均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跟师临床实践应不少于420个工作日。
(二)师承人员自跟师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跟师学习时间3个月(含3个月)以内者,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指导老师、医疗机构批准,报指导老师执业的主管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省中医药局存档,可继续学习并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申请出师考核。中断学习时间一次或累计超过3个月的,应补齐学习时间后再申请出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