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中医规〔2020〕1号,下称《实施办法》)精神,我省2022年将继续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有关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和《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三年的原始材料,须交跟师临床实践医疗机构核对。跟师临床实践医疗机构与指导老师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不一致,属多点执业带教的,须由指导老师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核对多点执业的时间,并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粤卫〔2016〕86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等,作为计算指导老师指导师承人员跟师临床实践的依据之一。
(一)申请出师考核应当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现场受理人员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需正楷写明本人姓名和所在地市);
4.学历或学力证明复印件(现场受理人员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由核查人员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对于不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指导老师,可由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复印件(由核查人员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
7.跟师临床实践情况表(附件2)
8、跟师学习笔记(记录)等。
上述材料中1-7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县、市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各存留一份,另一份报广州中医药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跟师学习笔记(记录)等存留在核准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查,考核工作结束后退回申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