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毕业申请相关要求
(一)考生提交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复印件(电子版扫描件)均需按照原比例复印(扫描),务必确保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二)“个人简历”须严格按照“示例”规范填写,且时间连续;“自我鉴定”为本人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总结,不得有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字数控制在500至800字之间。
(三)《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须使用A3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机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严禁涂改、复印),填表时间统一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2023年6月15日”。“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需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无单位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社区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考生须携带全部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在申请属地教育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部消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五)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且准考证上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相互不一致的考生,需在办理毕业申请前,向申报属地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相应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六)停考专业毕业申请须按照相应停考文件要求执行。
(七)同时符合专科和本科层次毕业条件的考生,若无其他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须先申请办理专科毕业,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后六个月可申请办理本科。
新疆自学免考申请相关要求
1.通过学历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2001年(含2001年)以前的毕业证书需要上传学历认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申请);2002年(含2002年)以后取得的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毕业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和本人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是由于毕业院校工作失误造成的,须上传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申请时,还需要上传由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包括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考试成绩的学籍登记表原件照片。
2.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需要考生提交原件照片。
3.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需要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证件上方清晰标明取得成绩单或合格证的省份。
4.考生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上传照片要清晰,真实,否则将无法确认免考课程。对有异议的证件考生需将原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对伪造证件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