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要求,请详情阅览下列免考规定:
国家承认学历的格列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的,均可按照本规定,免考已经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学科。
一.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
1.公共基础课(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二.自学考试的专科毕业生,报考同学科不同(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
1.公共基础课(同上)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报考不同学科(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同上)
三.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
四.格列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五.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的,应按照所报考本科段考试计划玩车除基础课外的全部课程考试
免考申请:
由应考者向当地自学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正本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单等),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